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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省序号2)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5-12-11 11:08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要求,现将我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2)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对长江保护修复的重要意义没有给予足够重视。

二、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

(一)整改目标

切实将长江保护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开展武汉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增强长江保护修复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涉及我局整改措施

1. 深化对长江保护修复重要性的认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指示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长江保护修复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 加强规划引领。编制《武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长江大保护为核心,明确长江生态修复重点任务、区域布局,严格长江流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3. 严格规范建设项目审批。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园林林业局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严格建设项目审批,最大限度保护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三、整改完成情况

我局统筹安排力量集中攻坚,积极研究部署本项环保督察指标任务,认真落实整改要求,目前涉及我局的各项整改工作已完成。

(一)深化对长江保护修复重要性的认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长江大保护重要论述列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长江保护修复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局属各党支部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也全面进行了集中学习。

(二)加强规划引领。我局组织编制了《武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于20231月获市政府批复并印发实施,该规划以长江大保护为核心,明确长江生态修复重点任务、区域布局,严格长江流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2021年我局联合市园林和林业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完成《武汉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经省、市审议通过国家2022年,我局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对2021年上报国家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进行了优化完善。202211月,自然资源部已正式发函,同意正式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的依据。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全面纳入《武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2025210日,国务院已批复《武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严格建设项目审批。严格遵守有关文件要求,对项目是否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进行审查,坚持先规划再审批、先审批再建设,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的硬约束要求,确保不因项目建设降低生态功能。

现将该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1211-20251224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2700044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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