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力推动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水平稳步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核心引领,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不断深化。
2025年,我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一是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局长吴俊勤同志始终心系法治政府建设,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重要法治工作,全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法5次,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组织研究立法项目建议、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案件办理、规范行政执法等重要法治工作8次。二是系统布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全局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细化为6大类、16项措施,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并将完成情况列入绩效考核和述职述廉内容。
(二)强化制度供给,立法对发展的引领、保障作用充分彰显。
2025年,我局始终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不断完善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领域制度体系,以更健全制度体系保障、促进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稳健推进。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制订工作。提请市政府出台青苗补偿标准、集体土地上房屋确权发证等规范性文件2件,出台工业用地租赁出让、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地质资料信息管理等局规范性文件4件,推进2025年度局重大行政决策“多测合一”管理办法。二是抓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清理局规范性文件20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8次,清理文件120余件(次),提出建议50余条。对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处置、推行“承诺可开工”制度等5件即将到期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延长有效期等工作。三是做好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工作。组织研究征求我局意见的法律法规50余件次,提出修改建议百余条。
(三)深耕普法宣传,领导干部、社会公众法治素养切实增强。
2025年,我局始终坚持履行普法宣传职责,着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普法工作格局,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领域普法宣传成效显著。一是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能力。制发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完善局内普法工作体系。邀请专家围绕“毛地出让”、土地开发、物权变动与不动产登记等法律问题开展培训,为一线工作人员答疑解惑。开展“每周法点”短信推送,共推送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45次、重要法条48次。编印法规选编工具书,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近300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线上随时查阅。二是丰富普法形式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以“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开展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累计开展专题普法活动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册,媒体平台发布信息10余条。以“法治资建,‘宪’入人心”为主题,举办“宪法广场”普法活动,吸引市民群众广泛参与,获长江日报、中新网等媒体报道。制作展播《不动产权证书的内容是什么》等法治动漫微视频3部,报送《筑牢城市地质安全法治屏障》等法治武汉建设新实践案例和优秀普法案(事)例3件,广泛宣传推介我局法治建设成果。
(四)着力争议化解,复议诉讼案件办理水平持续提升。
2025年,我局始终坚持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在复议诉讼案件办理标准化、精细化上下真功夫,以行政案件办理的更高质效有力促进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全面提升,并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一是严格复议诉讼案件管理。2025年116件复议案件、95件诉讼案件均严格按期应答应诉,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制发收结案情况周报和行政负责人出庭情况专报百余件、风险防范意见书11件,制发《新法速递及重要裁判观点专报(典型案例)》4期,发布案例27个,为案件办理和行政执法提供指导。二是强化与审理机关协调联动。组织一线执法人员与法官、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讲堂”活动3次。针对出让合同履行、“一房两证”等行政案件反映的问题和机构改革后信息公开主体争议、有关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处理方式等信息公开领域问题,主动对接审理机关,制订相关指导意见,从源头化解行政争议。
(五)夯实执法基础,行政执法规范性、公信力稳步加强。
2025年,我局始终坚持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和队伍建设,不断理顺执法权责、明晰执法依据、提升执法能力。一是夯实规范行政执法基础。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组织开展行政案件办理等培训10余次。组织5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申领执法证资格考试并全部通过。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事项400余项并在局门户网站公示。建立涉企行政检查专栏,向社会公示40余项行政检查事项的检查主体、内容、频次、依据标准。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等信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依规公示行政许可结果,在门户网站开展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等行政许可结果公示,在局官微开展规划方案批前公示。三是推进规范涉企执法工作。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监督和专项行动,推进深化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排查出的82项问题逐个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并全部完成整改。坚持“边查边改边立制”,废止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文件1件,修正更新执法文书模板1件,制发各类涉企政策文件10余件。四是提升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0余次,对评查发现问题系统梳理反馈,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性和行政执法文书质量。
(六)聚焦惠企便民,营商环境水平争创全国最优。
2025年,我局始终坚持抓好服务型政府建设,持续改革、智慧破题,以更优服务为企业、群众增进福祉。一是审批改革服务提速。深化“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相关经验在2025年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年会上推广。上线审批管理系统3.0版,全国率先实现工业标准地“五证齐发”及项目开工“一次不用跑”,审批材料精简37%,服务效率显著提升。二是不动产登记服务升级。不动产登记实现“24小时不打烊”,96%事项1日办结,“跨省通办”覆盖8省135市县,23个不动产“登记难”项目已全部化解;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办证撬动融资1.1亿元,成功实现桐湖湿地、沉湖湿地等自然资源首次登簿。三是政策供给服务创优。出台建设用地集中审批、改进施工图审查、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容积率奖励、弹性年期出让等政策,探索既有建筑功能转换和混合利用,优化建筑面积计容规则等创新举措,降低企业用地用时成本,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但仍面临一定新困难、新挑战,与新时代、新形势所提出的新要求尚存一定差距,需要我们在2026年工作中不断改进、不懈努力。一是复议诉讼败诉情况仍有发生。虽然复议诉讼案件办理标准化、精细化水平持续提升,但仍有复议诉讼案件败诉,主要集中在信息公开和不动产领域,其中有历史遗留问题原因,但也反映出部分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全面、理解不够深入、运用不够熟练。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我局业务领域多、涉及范围广,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深刻,但部分制度建设进度仍较实际情况稍显滞后,政务服务水平与群众需求尚存一定差距。
二、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局将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政策制度供给、行政争议化解、普法宣传教育、优化营商环境等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谋划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治局工作。一是学习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最新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国家、省、市关于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各项安排部署,积极谋划我局“十五五”期间依法治局工作。二是继续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将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加强法治保障支撑。一是抓好重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做好测绘管理、土地储备管理、装配式建筑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调研、起草工作,制定规范公平竞争审查、涉企行政检查、规范性文件管理等文件。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对现行局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同时按照上级要求适时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对有效期即将届满的节约集约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等文件及时开展后评估、延长有效期等工作。
(三)创新普法工作机制,增强法治宣传效果。一是深入总结、积极谋划普法工作。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在深入总结“八五”普法工作成效和经验基础上,积极谋划“九五”普法规划,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成效。二是广泛动员和创新普法形式。把握重要普法时间节点,根据不同群体需求,采取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多样形式,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群众了解法律知识,强化普法效果。
(四)强化依法行政能力,有效防范化解争议。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案件办理。制定行政案件办理工作规定,从办理责任主体、办理工作流程、败诉案件处理、数据统计分析等方面规范优化行政案件办理,细化行政负责人出庭工作要求,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二是加强交流联动、互学互进。加强与律所、法学院校交流学习、互学共进,向法律专家“借智借脑”,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加强与司法机关协调联动,主动靠前发力,提升防范化解行政争议能力。三是提升基层法治能力素养。继续开展“法治小分队”赴区局“送法上门”活动,为一线执法人员传经验、解难题、明规范,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坚持政策制度创新,服务城市更新大局。一是用好法律手段赋能城市更新。结合当前城市更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提出法律意见、提供法律服务,加强本领域法规政策研究,用好法律智慧破解发展瓶颈,为城市发展献策、赋能、提质,为城市更新注入持久活力。二是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提质增效。依托“规划、土地、建设”一体化优势,加快“多业务合一”审批改革。升级多规合一“一张图”协同平台,实现全域规划精准整合。推出“一码关联”不动产审批3.0版本,打通跨部门业务链条,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一码通办”,大幅提升项目落地效率,让城市更新跑出“加速度”。
特此报告
中共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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